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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沧州市:支部领办合作社 赋能乡村振兴

发布时间:2022-06-08 来源: 浏览次数:

为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,近些年来,河北省沧州市推行村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,县、乡、村党组织书记主动上前,推动资金、资源、人才等各类发展要素向乡村一线集聚,助力乡村振兴跑出“加速度”。目前,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村占47%。

沧州市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、组织优势,把组织工作融入产业发展、农民和集体增收中。印发《村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发展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,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性质,推动合作社依法组建、依章运营、规范管理。    

充分考虑资源禀赋、产业基础、发展差异,坚持从实际出发,按照宜农则农、宜工则工、宜商则商、宜游则游的原则,始终发挥村民主体作用,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决策权和监督权,积极探索、大胆实践、规避风险,形成土地股份、农业生产经营服务、旅游、置业等多形式的合作社发展模式。

村党支部组织村集体和群众以土地、资金、劳动力等入股,建立集体和群众经济利益共同体,形成了“一支部带动一合作社、一合作社带动一村、一村带动一片”的辐射效应。